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。我们从总量和结构两个维度,对新一轮财税改革所涉及的预算制度改革、税收制度改革、央地财政制度改革、债务管理制度改革进行分析解读,认为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有利于财政可持续性,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,有利于激发地方政府的积极性,有利于推动高质量发展。
世投行行长:方文
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《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》(以下简称《决定》)提出,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,并就健全预算制度、健全税收制度、完善央地财政体制、完善债务管理体系等方面改革作出重要部署,指明了改革方向。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,是政府与市场关系、中央与地方关系的重要交汇点。因此,财税体制改革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具有“牛鼻子”的重要作用。
财政是国家对社会资源的分配,分配就涉及总量和结构。总量是指财政总盘子的大小,包括收入、支出及债务规模。结构是指财政收支的结构,包括税制结构、支出结构、央地事权与财权划分比例,以及债务结构。财税体制改革就是围绕总量和结构两个维度的改革。《决定》部署的预算、税收、央地体制、债务四个方面的新一轮改革,都可以从总量和结构这两个维度来理解。
一
预算制度改革
(一)总量维度:加强统筹
《决定》提出“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”“统一预算分配权”,要求政府所有类型的收入都纳入预算进行管理,扩大财政部门可以统一进行预算分配的资金规模,指明了大财政、大预算的改革方向。这一改革举措是应对当前财政收支紧平衡、加大资源盘活的必然之举,有利于更好统筹用好公共资源保障国家战略和政策的落实。这一改革举措也有利于落实预算完整性原则。完整性是预算制度的基础性原则,只有将政府所有资金收支都纳入预算,预算才能发挥规范政府行为、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的基本职能。从世纪之交开始,我国实施收支两条线改革,并将预算外财政收入纳入预算管理,逐步建立起包括一般公共预算、政府性基金、社会保险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内的“四本账”预算制度,预算完整性不断提升。但时至今日,仍然有一部分依托行政权力获得的非税收入,或者是依托国有资产获得的收入还没有完整纳入预算。
围绕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,《决定》提出“把依托行政权力、政府信用、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”。这一表述在2024年年初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意见》中也有涉及,重点在于落实以下几个重要方面:一是对于依托政府行政权力获得的收入,重点是将全部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。二是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,重点是进一步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所覆盖的国有企业范围,不仅包括国有独资企业,也包括国有控股和国有参股企业的国有股份部分所对应的收益。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预算统筹,一个关键点是要合理确定不同类型国有企业的利润上缴财政的比例。比例过低,就未真正实现预算统筹。比例过高,又不利于调动国有企业的积极性。因此针对不同行业的国有企业,应该有适中的上缴比例。三是依托政府信用获取的收入,主要指国有金融机构的利润,包括国有银行、证券基金、保险公司,以及中国人民银行。针对国有金融机构,同样要建立制度化的利润上缴财政机制,合理确定分红比例。四是要求对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行政事业性资产进行有效盘活,将资产管理和处置的收益完整纳入预算。
围绕统一预算分配权,改革重点是要加强“四本账”之间的有效衔接,进一步提高财政部门在预算分配当中统一的、基本的权限。现在尽管名义上预算的分配权是在财政部门,但是部分非税收入、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仍然存在着专款专用,没有真正落实收支两条线的基本要求。统一预算分配权就是要更加彻底地落实收支两条线,从系统、全局的角度分配好所有资金,确保将每一分财政资金用到刀刃上。
(二)结构维度:在财政资金配置上提质增效,优化支出结构
提质增效、优化支出结构是财政过“紧日子”背景下的必然要求。《决定》提出要深入实施零基预算改革,加强预算绩效管理,加强预算公开和预算监督等改革举措。
首先,零基预算要求所有预算支出均以零为基点,一切从实际需要与可能出发,逐项审核预算年度内各项支出的必要性、合理性及开支标准,有利于打破支出固化格局,提高资金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。2014年以来,国家预算编制开始运用零基预算理念,重点支出不再同财政收支增幅或GDP增幅挂钩,而是根据推进改革的需要和确需保障的内容统筹安排。近年来,安徽、陕西、广西、云南等省份也开始探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。在《决定》部署下,零基预算改革有望向纵深推进。
其次,加强预算绩效管理,重点在于加快建设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,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、执行和监督全过程,构建事前、事中、事后绩效管理闭环系统。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,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分配体系。在预算编制中,实现零基预算理念与绩效预算理念深度融合,将预算资金安排与事前绩效评估、绩效目标以及上年预算执行绩效情况等挂钩,
